推进工程担保保险制度 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 湖北信安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推进工程担保保险制度 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2020-06-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建筑市场还存在着工程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工程欠款、欠薪屡禁不止等问题,亟需通过完善工程担保应用机制加以解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规定,要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统筹推进,防范化解工程风险。为落实好该文件精神,确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必须做好提升工程保函替代率、全面实施投标电子保函、全面实施投标电子保函、强化工程质量保函应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规范工程担保和保险应用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要求并一以贯之抓好执行落实。